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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肉瘤的保肢手术
来源:中国癌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3  

骨肉瘤的保肢手术

  骨肉瘤的保肢治疗应遵循一定的指征。根据患者情况可采用不同的保肢技术。

  保留肢体手术的适应症:

  ☆病变骨已发育成熟(患者14岁以上)。

  ☆ⅡA肿瘤或化疗有效的ⅡB肿瘤。

  ☆血管神经束未受累或被肿瘤继续性推移。

  ☆肿瘤可完整切除。

  ☆术后肢体功能优于假肢。

  ☆肿瘤不能完整切除是保肢的绝对禁忌症。

  ☆局部复发率和转移率不高于截肢。

  根据患者情况及医生经验,可采取瘤段骨灭活再植、人工假体置换、异体骨移植、旋转成型等保肢手术方式,各种保肢手术有其各自优、劣,无论采取何种术式,软组织修复极为重要。因一旦伤口感染,皮瓣或皮缘坏死都可能导致保肢失败。

  保留的肢体应为有功能的肢体,避免为了保肢而留下一个残肢。对于肿瘤侵犯主要血管神经束、有病理性骨折,不正确的切开活检、肿瘤组织随血肿广泛污染周围正常组织,肿瘤周围软组织条件不好,放疗后纤维化、有皮肤感染,主要肌肉随肿瘤切除者保肢应极为慎重。

  天津市肿瘤医院目前骨肉瘤患者的保肢率在90%以上,5年生存率在50%以上,技术特色为动、静脉插管体外循环区域热药灌注、瘤段截除灭活再植、人工关节置换、无水乙醇灭活肿瘤涉及的重要神经、血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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