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制化疗药物的设施要求
有条件的肿瘤专科医院,一般都有专门的化疗药物配药室,由接
受过专门训练的护士使用特制的安全柜备药,并在窗口前下方设有吸引装置,形成无形的屏障,从而防止柜内被污染的空气外流,以保护备药人员。目前,很多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大都无此设施,护理人员在配制抗癌药物时,与其它普通药物配制程序一样,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应引起高度重视。可尽量在安装有排风设备、空气流通、人流较少的地方进行。
二、化疗药物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配药前要穿好一次性防护衣,戴好口罩,防止由呼吸道吸入;
戴一次性帽子,聚氯乙烯手套(普通的橡胶手套起不到防护作用),减少皮肤接触,有条件的可戴护目镜。
2.打开粉剂安瓿时,药物有溅出的危险,需用无菌纱布包裹;溶
解药物时,溶媒应沿安瓿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若为安瓿制剂,打开安瓿时应垫以无菌纱布,以防划破手套;如为小瓶药物,在注入溶媒时,要防止瓶内压力过高造成药液外溢,如注入溶媒量过少,则要抽出适量空气后再注入溶媒。
3.使用较大的针头抽取药液时,所抽药液不宜超过注射器容量的
3/4,防止药液外溢。
4.如果药液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清
水反复冲洗。对刺激性较强的药物如:阿霉素、长春新碱等,可用碳酸氢钠解毒液清洗,以防发生不良后果。撒在桌面或地面的药液,应及时用纱布吸附并用清水冲洗。
5.操作时应确保空针及输液管接头处衔接紧密,以免药液外漏;
无菌注射盘用无菌聚氯乙烯薄膜铺盖,更换化疗药物时应戴一次性手套。
6.化疗过程中的用物必须妥善处理。废安瓿与小瓶放于可密闭的
塑料袋中;接触化疗药物的用具、污物应放入密闭的专用袋内;化疗废弃物应放在带盖的密闭容器中,并注明标记。最后按要求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规范管理
加强对接触抗癌药护士的自我防护意识教育,进行专职培训,除
进行常规性防护知识考核外,还要制定护士接触抗癌药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化疗护士要定期轮换,一般3个月左右轮换一次。应每年定期为接触抗癌药物的护士进行体检:包括细胞分类、血小板等,合理安排休假,护士孕期和哺乳期可暂时脱离接触抗癌药物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