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最近在北京高校采访,不少人提出质疑:像苏丹红事件,为什么直到欧盟市场禁入含苏丹红食品一年半后,运用欧盟标准进行检测才引起我国有关部门重视?十多年前就禁用的“苏丹红”,不法奸商们却一直大肆在用,我们的众多监管部门此前都在忙什么?
事实上,苏丹红事件比较集中地暴露了“监管缺位”问题。如果仔细观察近年来工商、质检等部门的“监管政绩”,其管理重心主要集中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诸如劣质奶粉、毒大米、假冒食用油等,至于食品内在成分和含量是否合格,则很少列入检查范围。
一些消费者说,对于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一次次“手下留情”,甚至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像去年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正是因为生产、经销等管理部门监管失职,才会造出那么多“大头娃娃”,某种程度上说,这无异于谋财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