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 a是由英国阿斯利康制药公司(Astra Zeneca)于90年代开始开发的肿瘤药品,由于2002年帅先在日本经日本厚生省批准上市,2003年5月美国FDA批准上市,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用药,治疗效果得到充分肯定,但价格昂贵,目前Astra Zeneca的Ire a在世界多个国家都已上市,并已经获得各国合法的OEM (独家经销权),唯有印度未获得。
Geftinib是由Natco公司2003年推出其成份与疗效和Astra Zeneca的Ire a相同,但价格仅为Ireesa八分之一。其在印度可以合法销售。在亚洲很多服用吉非替尼有效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由于经济原因为了求生存,他们才不管什么专利问题,都转道印度购买Geftinib。
因为不能支付昂贵医药费而面临死亡是现代社会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