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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本市市民杨连弟因所购“蕃茄胶囊”存在生产厂家夸大宣传行为,而将北京桐君阁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及为这一产品作广告宣传的著名演员刘晓庆一同起诉到法院,要求将自己已购买的“番茄胶囊”退还桐君阁大药房,药房及药厂赔偿原告购药款人民币299元;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书面向原告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明星刘晓庆向原告书面道歉。
杨先生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12月20日,我在桐君阁大药房看到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生产的“蕃茄胶囊”,其产品说明手册上称该胶囊具有“保护男性前列腺、肺、防癌、抗癌”等多种保健作用。另有著名影星刘晓庆的照片及手写的“我推荐蕃茄胶囊”的推介文字。由于刘晓庆是我喜爱的演员,我相信她推荐的产品一定错不了,所以就购买了一盒价款为人民币299元“蕃茄胶囊”。后来,从该产品的包装上注明 “渝卫食准字(2003)第314号” 的文号中得知该胶囊属食品类。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普通食品禁止做保健功能的宣传。
今年3月29日,原告还得知北京市卫生局以食品夸大宣传功效为由,对销售上述“蕃茄胶囊”的桐君阁大药房作出罚款6000元、停止销售“蕃茄胶囊”的行政处罚。原告认为,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对其所生产的“蕃茄胶囊” 夸大宣传,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桐君阁大药房不应销售夸大宣传的产品,刘晓庆所推荐的产品是违法宣传的产品,三被告的行为均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提起诉讼。
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此内容转载其它网站.与本站无关.